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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用 名 : 头孢克肟胶囊 商 品 名 : 克沃莎 性 状 : 本品为硬胶囊剂 , 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. 适 应 症 :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(肠球菌除外),肺炎球菌、淋球菌、卡他布兰汉球菌、大肠杆菌、克雷伯杆菌属、沙雷菌属、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: 1 、支气管炎、支气管扩张症(感染时),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、肺炎; 2 、肾盂肾炎、膀胱炎、淋球菌性尿道炎; 3 、胆囊炎、胆管炎; 4 、猩红热; 5 、中耳炎、副鼻窦炎。 规 格 :以 C 16 H 15 N 5 O 7 S 2 计 ( 1 ) 50mg ( 2 ) 0.1g 用法用量 :口服。 成人及体重 30 公斤以上儿童用量:口服,每次 100mg ,每日二次;成人重症患者可增加至每次 200mg ,每日二次。 儿 童 :口服,按每次每公斤 1.5-3.0mg 计算给药量,每日二次。或遵医嘱。 禁 忌 :对本品及其成份或其它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医药 : 小鼠及大鼠剂量达人剂量 400 倍时的生殖实验未见对胎鼠损害的证据。 关于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,故对孕妇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医药时,须权衡利弊,当利大于弊时方可用药。 未研究头孢克肟对分娩的影响,只有在明确需要使用本品时,方可使用。 头孢克肟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,在使用本品时,应考虑暂停授乳。 儿童用药 :头孢克肟对小于 6 个月的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 : 本品在老年人中的血药峰浓度和 AUC 可较年轻人分别高 26% 和 20% ,老年患者可以使用本品。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给药剂量,肌酐清除率≥ 60ml/ 分的患者可按普通剂量及疗程使用。肌酐清除率为 21-60ml/ 分或血液透析患者可按标准剂量的 75% (标准给药间隔)给予。肌酐清除率< 20ml/ 分或长久卧床腹膜透析者可按标准剂量的一半(标准给药间隔)给予。 包 装 :铝塑包装, 6 粒 / 盒、 8 粒 / 盒、 10 粒 / 盒、 12 粒 / 盒、 14 粒 / 盒、 16 粒 / 盒、 18 粒 / 盒或 20 粒 / 盒。 有 效 期 :暂定 36 个月。 执行标准 : YBH10672006 批准文号 :( 1 )国药准字 H20060688 (规格为 50mg ) ( 2 )国药准字 H20060689 (规格为 0.1g ) 生产企业 :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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